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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中山市黄圃镇新柳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复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08日
黄圃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启动中山市黄圃镇新柳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的请示》(黄府报〔2014〕4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你镇关于《中山市黄圃镇新柳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控规》)调整的启动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按照《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会的专家意见和论证结论,同意启动《控规》调整。
二、你镇应尽快组织编制《控规》修改方案,方案中应加强《控规》与城市总体规划、干线公路网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的衔接,认真贯彻《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中府办〔2013〕4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道路系统及绿地系统规划,并按法定程序对修改(调整)后方案进行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含市土地储备中心、交通发展集团及城建集团)意见及处理结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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