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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东区新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复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25日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东区新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中规报〔2014〕45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东区新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控规》)基本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要求,原则同意《控规》。
二、《控规》为东区新安片区用地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地块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控规》要求。
三、你局要加强对《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控规》;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
四、你局要在《控规》获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控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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