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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促整治2014年市级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12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2014年广东省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并依据2013年镇区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黄圃镇、五桂山列为2014年市级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整治任务。黄圃镇政府、五桂山办事处要对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评估,找出在消防规划编制、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
二、强化整治措施。黄圃镇政府、五桂山办事处要明确整治工作责任人,制定整治方案和时间进度表,逐级签订整治目标责任书,确保按时完成督办整治任务。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既有建筑”专项整治要求,将整治工作责任和任务分解到有关行业系统部门、单位和人员,分行业、分类别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督办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三、严格检查验收。2014年10月底前,黄圃镇政府、五桂山办事处要根据整治工作验收细则自行组织验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于年底组织检查验收,达到整治目标的予以摘牌销案;未达到整治目标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相应责任。整治工作验收情况将纳入年终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请黄圃镇、五桂山将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方案和联系人名单请于3月20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整治工作进度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陈昭鹏,联系电话:23181626,传真:23186898)。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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