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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工商局加大力度查办“新型”案件
信息来源: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6日
今年来,中山市工商局针对新时代经济违法行为的新趋势新特点,把更好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执法办案工作的着力点,敢于“吃螃蟹”,接连查办了多宗“新型”案件。
其中,该局经检支队今年查办的3宗案件属全省或全市首办。一是1月29日办结的某手机店涉嫌违法有奖销售案件,成为广东省首宗立案查办的违反新修订《反法》的有奖销售案件。案件当事人为促销手机和平板电脑,以抽奖形式,进行信息不明确的违法有奖销售行为,被处罚款5万元。二是4月25办结的某老人店违法广告宣传案件,是中山市查办的首宗以将军名义、形象进行广告宣传案件。案件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郭某某将军的名义和形象做广告宣传,并对其企业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处罚款21万元。三是6月20日办结的某企业违法药品广告的案件,成为中山市首宗利用公众微信号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件。案件当事人为推广售卖“白云山安宫牛黄丸”处方药,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内容含有具体处方药品名称及价格,并对该药品的药理、功效作宣传的违法处方药广告,当事人被处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