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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MB2C9091X4/2022-00094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1-18
名称: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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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强化机制建设,夯实公开基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印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版)》,要求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单位官网公开,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丰富公开形式,保证公开实效。一是依托政府网站做好公开工作。把单位官网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做好主动公开目录中涉及栏目的建设和信息更新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二是运用新媒体做好公开工作。我局微信公众号“中山市场监管”关注用户超21.5万,发布推文624篇,开设案件查处、抽检结果、知识产权查询、机读档案查询等12个栏目,方便公众查询获取相关工作信息。三是利用线上线下政务大厅做好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开展有关工作的宣传、咨询和政策解读,同时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所有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办理途径,优化审批流程,常年为公众提供便利服务,让职能运作置于“阳光”之下。四是结合各类宣传活动做好公开工作。通过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以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借助广电、报纸等媒介作用,主动宣传公开政府有关工作信息,让不同层次的群体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尤其是通过“民天卫士”陪餐检查行动,向老人、小孩、工人等各类群体广泛宣传有关工作,取得较好社会反响。

  (三)强化政策解读,重视舆情回应。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以合法性审查为抓手,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正文、起草说明、政策解读“三同时”制度。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采用文字解读、动画视频、漫画图解、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同步解读。高度重视公众意见,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57宗、“省长留言信箱”网友留言和人民网网友给市长留言69宗、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留言29宗、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75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1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36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88

行政强制

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8

0000

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000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4

000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1

000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000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9

00000

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000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00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1

000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0000

1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8

1

0000

9

(七)总计

49

8

0000

5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000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对部分规范性文件、政策的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还不够深;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2022年,我局将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工作有制度,责任有落实。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规范主动公开事项标准,加强主动公开内容审核。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结果导向,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丰富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方法手段,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