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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3211F/2022-00185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2-05-05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文号: 粤中西区(执)催告字[2021]0423号 发布日期: 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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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发布日期:2022-05-05  浏览次数:-

  名称:中山市中会二手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3247534048

  法定代表人:黄德雄

  住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2号华骏二手车市场内之29卡

  因经查明: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当事人应当缴纳2017年度414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至2021年9月1日尚未依法完成上述金额的缴纳责任,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 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 5‰的滞纳金。”的规定,于 2022 年 01 月 30 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西区(执)罚字[2021]0423号,已于 2022 年 03 月 28 日送达你(单位),要求你(单位)于责令限期缴纳(在收到本单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 15 天内),到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履行缴纳2017年度414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责任。并于缴纳完后3日内将缴纳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而你(单位)逾期未履行该义务。

  现催告如下:

  1.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提出。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马少彬(T229485)、高润强(T229497)

  联系电话:0760-88557292

  单位地址:中山市西区街道沙朗安合路敬业街20号三楼302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