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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3211F/2021-00052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1-02-25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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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26  浏览次数:-

  欠 薪 人:任明强

  身份证号码:5222251978********

  身份证住址:贵州省思南县合朋溪镇塘池村岩门坨组

  联系电话:1998******0

  涉嫌欠薪情况: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分别于2020年12月15日、2021年1月21日接黄某某、刘某某投诉,诉称你承包中山市西区中泰上境工程项目的部分主体钢筋工程,在施工期间欠付其2人的劳动报酬。经查,东莞市浩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处承接中山市西区中泰上境部分主体工程项目后,再将中山市西区中泰上境工程部分主体工程项目中的钢筋工程劳务分包给你任明强。在工程施工期间,你雇用黄某某、刘某某进行实际施工,你涉嫌拖欠黄某某、刘某某2019年3月至2019年11月的劳动报酬。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多次联系你均未果,并于2021年1月29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西区人社监字〔2021〕第007号),要求你于2021年2月1日10时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但你至今未履行。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1年3月5日9时前到西区街道人社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区分局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劳动报酬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恒苑路31号

  联系人:吴志军、苏俊杰  

  联系电话:0760-8855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