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02203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麦宏昌、叶雯婷、冼秋、吴志广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以“小榄水务”模式推进新小榄镇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建议第2022034号)收悉,经综合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中汇集团)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由于原东升片治污工作历史欠账多,新小榄镇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短板明显,而小榄水务公司通过“供排水一体化”“厂网一体化”运作,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小榄镇人民政府认为,代表们提出的以“小榄水务”模式推进新小榄镇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是可行的。
二、建议小榄水务公司对污水治理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等环节进行技术把关,并选派熟悉业务的骨干到镇治水专班配合工作。在全市统筹的前提下,向市水务局争取将新小榄镇的水污染治理项目交由小榄水务公司负责运营。
三、采纳麦宏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以“小榄水务”模式推进新小榄镇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小榄水务公司正在与联合体内的中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加强沟通,就技术细节进行解答,并已选派一名业务骨干到镇治水专班配合开展工作。下一步,在不影响全市排水管理“一盘棋”的前提下,小榄水务公司将与北京首创公司接洽协商,开展合作,参与运营,充分发挥属地企业优势。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未达标水体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