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
经研究,决定:
张勃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副科级),免去其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余子妍同志任宣传办公室主任、教体文旅局局长(副科级),免去其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金克峰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局五桂山分局局长(副科级),免去其市卫生健康局五桂山分局副局长职务;
程晓明同志任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局长(副科级),免去其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副局长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敏校同志任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局长(副科级),免去其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侃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副科级),免去其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刘敏杰同志任应急管理局局长(副科级),免去其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廖辉凌同志任团工委书记(副科级),免去其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一级科员职级;
黄慧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
王燕同志任公共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郑少龙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综合股股长;
陈伟瑜同志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司法局五桂山司法所)综合股股长;
符彬同志任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黄文德同志任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一股股长。
上述副科级职务任职试用期一年。
中共中山市五桂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