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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31749/2026-00018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1-09
名称: 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2026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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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2026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09  浏览次数:-

  中山品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中山品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提交的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2026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现将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延期内容:

  1.原磋商公告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修改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13日”。

  2.原磋商公告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01月16日09:30;

  3.原磋商公告中磋商时间修改为:2026年01月16日09:30;

  二、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六、磋商保证金,内容修改为:

  六、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在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3,6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或银行转账。

  (1)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2)银行转账的应在保证金提交时间内成功到达指定账号: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中山分行

  账户名称:中山品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5001342302018

  2.原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五、磋商保证金/16.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16.1款内容修改为:“16.1 供应商若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并成功到达磋商文件指定账户。供应商若以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他内容不变。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中山市坦洲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    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89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话:0760-86216821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中山品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小姐  电话:0760-88822283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岭国际一期紫怡园1座2616房


  中山品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