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毕业生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坦洲镇政务服务中心即日起正式开设“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场”活动,提供政策咨询、补贴申领、就业指导、创业支持等一站式服务,通过快速审批,助力毕业生从“能就业”到“敢创业”的跨越,打通就业创业“最后一公里”。
面向毕业生的扶持政策
0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初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02一次性创业资助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申请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符合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符合条件人员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03创业租金补贴
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初创企业(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并租用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申请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补贴对象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
01-03项补贴:补贴对象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申请。
04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参加该文件《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标准目录(2023年度)》工种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从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12个月),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申请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中选择在线服务-就业创业-补贴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即可进行补贴申领操作。
05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毕业 2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形式登记就业并自行缴纳社保。 标准:根据《中山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及《转发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中人社发〔2024〕7号)》,每月按 300 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补贴对象应向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补贴对象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申请。
06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创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见习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常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00
周末延时服务时间:每月第四个周六上午(9:00-12:00)
服务聚焦:政策咨询、补贴申领、创业支持咨询与预审、跨域通办咨询预约等
预约便利:可通过“中山云预约”公众号 或致电专线 0760-86655332、0760-86652538提前咨询预约,减少现场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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