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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31749/2024-00088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坦洲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1-22
名称: 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播 守护群众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对非法活禽交易开展整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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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播 守护群众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对非法活禽交易开展整治

发布日期:2024-01-22  浏览次数:-

  为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市场周边环境,守护群众食品安全,近日,坦洲市场监管分局根据有关线索,对涌尾市场和金斗湾市场外店铺非法活禽交易行为进行整治。

  坦洲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经营场所内摆放有活禽、鸡笼和宰杀工具,正对外进行活禽经营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商户进行整改,同时向其宣传活禽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正确认识相关政策规定,劝导商户进入活禽经营市场经营,共同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

  《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违反法律规定,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无照经营查处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可以责令其停止相关营业活动,对活禽经营场所予以查封,对于明知属于非法活禽经营而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接下来,市场监管分局将继续加强对市场外店铺非法活禽经营行为的监管,规范活禽经营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助力市场周边环境改善,努力让百姓买得安心,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