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总有一些人自以为找到了“商机”动起了“歪心思”,想要从非法买卖烟花爆竹中牟利,但其实,这些行为可能涉及违法,甚至犯罪!
近日,坦洲镇应急管理局已连续查处烟花爆竹非法买卖案件6宗,收缴烟花爆竹达120箱,行政教育1人,涉案价值约达5万余元。现将近期典型案例公开。
典型案例
2024年1月16日晚上,接坦洲镇裕洲派出所电话举报十四村源泰街一带存在非法买卖烟花爆竹行为,坦洲镇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联同坦洲镇裕洲派出所工作人员对该区域开展检查,其中发现十四村源泰街85号商铺进行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现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共21类65箱,经查,陈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该商铺外面日常销售各类酒水,而店铺内部存在使用酿酒设备私自生产自酿酒行为,酒精味溢满整个店铺,一旦出现火花,后果不堪设想,且该店主知法抗法,在执法过程中多次采取抵抗行为,当天晚上其已被公安机关带回进行行政教育,而执法证据已交由镇综合执法局后续跟踪处理。
温馨提醒
烟花爆竹是特许商品,生产销售均须具备相应资质,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将会涉及违法,而安全隐患突出、危及周边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构成犯罪。
各位市民朋友在购买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前往正规销售门店,避免到缺乏应有保障的违规销售点购买,选择产品时,要辨识是否为消费者可自主燃放的产品,其次要查看产品的生产、有效日期以及产品是否具备完整清晰的产品标志、警示语和中文燃放说明。
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
1.燃放前,注意清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
2.燃放时,严禁将喷射口对准他人;
3.燃放后,妥善处理碎屑,避免存在阴燃情况;
4.禁燃区内、加油站点等公共安全设施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需燃放,请前往安全空旷的地点;
5.严禁在室内燃放,严禁儿童独自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