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因其易燃易爆属性,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设专人管理,严格落实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然而,仍有企业为贪图方便,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给周边企业及居民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案例介绍】
今年,坦洲镇执法人员对厂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厂房为图便利,在一间砖墙铁皮棚顶简易房(不具备相应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手续或者合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相关资质)内存放了一批疑似危险化学品,包括有开油水3桶、旗牌漆34桶、高硬度硬胶漆19罐、白电油8桶、酒精5桶,合共储存危化品1.22吨。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物品进行抽样取证,经专业资质机构鉴定,上述开油水、旗牌漆均属于第3类易燃液体危化品。
【法律依据及处罚结果】
因当事人未将危化品存放在专用仓库,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坦洲镇人民政府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
【温馨提示】
坦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无小事,储存危险化学品国家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企业应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从根源上防止麻痹大意违法造成隐患。
【安全储存危险化学品科普】
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应作如下储存:
1. 要有合格的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
2. 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
3. 要严格控制温度、湿度。
4. 露天堆场和贮罐要降温,应避免阳光直晒。
5. 应有防雷、防静电设施。
6. 加强人员安全管理。
管理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库管人员要定时对仓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