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山市坦洲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760—85768901
联 系 人:柯耀亮
地 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5号
附件:中山市坦洲大道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塔基、电缆沟占地补偿方案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中山市坦洲大道项目电力线路迁改塔基、电缆沟占地补偿方案
因中山市坦洲大道项目建设,需对电力线路塔基等进行迁改,为做好塔基、电缆沟等占地补偿工作,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府〔2019〕107号)规定,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拟定《中山市坦洲大道项目占地补偿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具体如下:
一、占地补偿范围
中山市坦洲大道项目占地补偿范围(以项目单位最终确定的为准)。
二、占地补偿标准
(一)占用土地为农用地的补偿标准:按照《中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标准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为10.85万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施货币补偿。
(二)占用土地为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通过评估方式确定补偿标准(占用范围位于已办理规划报建或在建、已建工程建筑红线以外的土地,不作补偿)。
三、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其他补偿
参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府〔2019〕107号)的标准,以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协商补偿。
四、其他事项
(一)本补偿方案未提及的补偿项目,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府〔2019〕107号)补偿标准规定,并结合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实施货币补偿。
(二)中山市坦洲大道项目涉及其他占地补偿情形的,按照本补偿方案执行。
(三)本方案由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