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于今年出台了《2021-2023年中山市政策
性水产养殖天气指数保险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的施行为中山的养殖户撑起了巨大的保护伞,让养殖户在低温、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及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停电等情况下免遭巨额损失。
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这项政策的要点吧。
一、投保条件
从事方案支持品种养殖产业所有农户、企业、养殖场、合作社、镇(街)村等农林经营者。其中,养殖场所应不在禁养、行蓄洪区范围内;养殖品种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二、保险周期、灾害周期和保险责任
(一)保险周期。除另有约定外(虾类保险等),保险期间为一年。在风灾、强降雨、低温预警(预警等级须达到灾害起赔点)发布后至预警结束前不得临时投保。
(二)灾害周期。保险事故发生后15天视为一个灾害周期,一个灾害周期内只赔偿一次且以最高赔偿等级进行赔偿。一个保险周期累计赔偿不能超过保额。
(三)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下述灾害造成保险事故触发,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条款负责赔偿。风灾、强降雨和低温为主险保险责任,停电为附加险保险责任,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主险的情况下方能增加。
1.风灾:日最大风速≥7级(≥13.8米/秒)或日极大风速≥9级(≥20.8米/秒)。保险标的所在区域遭受风灾侵袭,以日最大风速(一日内10分钟平均风速最大值)或日极大风速(一日内瞬时风的最大值)作为标的受灾因子,当受灾因子达到或超过标的受灾临界值时,视为灾害事件发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强降雨:连续两日累计降雨量≥190毫米或单日降雨量≥130毫米。保险标的所在区域遭受强降雨侵袭,以两日累计降雨量≥190毫米或单日降雨量≥130毫米作为标的受灾因子,当受灾因子达到或超过标的受灾临界值时,视为灾害事件发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低温:日最低温度≤5℃。保险标的所在区域遭受低温天气侵袭,以单日最低温度作为标的受灾因子,当受灾因子达到或超过标的受灾临界值时,视为灾害事件发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4.停电:连续停电时长>4小时。保险标的所在区域因自然灾害原因造成外部电网停电,以连续停电时长作为标的受灾因子,当受灾因子达到或超过标的受灾临界值时,视为灾害事件发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每种因子每15天视为一个灾害周期,一个灾害周期内只赔偿一次且以最高赔偿等级进行赔偿。一个保险周期累计赔偿不能超过保额。
三、保险品种、保险金额和费率
投保人根据投保标的品种,按照表1所列标准进行投保。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实际养殖亩数计收,各品种保险金额最高不能超过保险标的物化成本的100%。
表1 水产种类、保额、费率
备注:各品种2个保额只能选其中1个保额;风灾、强降雨和低温3个保险可以同时购买也可以单独购买,停电保险不能单独购买。
总保险费(元)=∑每种因子保险费(元)
每种因子保险费(元)=每种因子保险金额(元/亩)×每种因子保险费率×保险面积(亩)
四、保费及补贴
保费由参保者和政府财政共同承担,财政补贴保费的80%,
参保者承担保费的20%。保费承担比例详见表2。
表2 保费补贴比例
五、承保机构
太平洋财产保险。
具体情况可联系镇农业部门(联系人:梁先生,咨询电话:86633215)或咨询所在村(社区)协保员:
注:扫码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