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2019年7月领用的《广东省没收、收缴、追缴财物收据》(号码:EG03678973—EG03678975)共3份,因过期未填用,现为空白。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相关规定,予以公告作废。
中山市石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8日
索引号: | 1142000007333131U/2021-0024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6-08 |
名称: | 关于《广东省没收、收缴、追缴财物收据》作废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6-08 | |
主题词: |
兹有我单位2019年7月领用的《广东省没收、收缴、追缴财物收据》(号码:EG03678973—EG03678975)共3份,因过期未填用,现为空白。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相关规定,予以公告作废。
中山市石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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