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2000007333430R/2021-00641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1-10-12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沙溪执〔2021〕1218号)
粤中沙溪执〔2021〕1218号
2021-10-12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沙溪执〔2021〕1218号)

发布日期:2021-10-12  浏览次数:-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粤中沙溪执〔2021〕1218号


  涉嫌欠薪单位名称:中山市星华服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中山市沙溪镇港园村沙溪中学右则(刘国伟厂房B栋)1-2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沃然

  身份证号码:4407821984*******4

  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

  联系电话:1392491****

  主要负责人:邓卫良

  身份证号码:4407821988*******3

  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

  联系电话:1868852****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1年9月30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接到员工反映你单位拖欠工资问题。经调查,你单位已停工停产拖欠肖落飞等89名工人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份的工资;但你主要负责人邓卫良无法联系且未能按时出现到现场处理事件,现中山市星华服饰有限公司已停工停产,拖欠员工工资,并引发群体性员工讨薪事件。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后多次联系你,均未果。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1年10月14日上午9时00分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欠薪事宜。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你按逃匿欠薪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你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4号

  联系人:刘志坚、林静文

  联系电话:0760-87393236、15913392345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