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梁美玲同志任中国共产党沙溪镇乐群村总支部委员、副书记,主持乐群村全面工作。
免去梁美玲同志中国共产党溪角社区总支部委员职务。
中共中山市沙溪镇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索引号: | 11442000007333430R/2021-0055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名称: | 关于梁美玲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号: | 中沙委干〔2021〕70号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
主题词: |
各级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梁美玲同志任中国共产党沙溪镇乐群村总支部委员、副书记,主持乐群村全面工作。
免去梁美玲同志中国共产党溪角社区总支部委员职务。
中共中山市沙溪镇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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