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2000007333342B/2022-00747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2022-10-28
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2-11-03

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3  浏览次数:-

政策解读文件: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各单位、社区: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新出台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号)相关要求,现对有效期届满的《关于印发<南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南办〔2008〕39号)等5份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1.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