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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7454/2026-00139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4-20
名称: 中山市民政局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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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6-04-20  浏览次数:-

2025年工作总结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中山民政事业发展进程中攻坚克难、成果丰硕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指导下,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走在前、作示范”的奋斗姿态,锐意进取、奋楫笃行,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实现新突破、展现新气象、开创新局面。

  一、兜牢民生底线,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一)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扎实有力。合理适度扩面增效,2025年我市低保标准为1225元/月,位居全省第六。全市共有低保对象3533户6437人、特困人员1181人,认定低保边缘家庭391户803人、支出型困难家庭6户24人,全年累计向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约1.34亿元。健全社会救助动态监测机制,将2万余名困难群众纳入动态监测,建立“常态监测-快速预警-综合施救”工作体系,增强主动发现和精准救助能力,全年通过主动排查和系统比对新增纳入保障332人,实施临时救助2468人次,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社会救助服务改革持续深化。实施“物质+服务”救助模式,统筹推进民政部、省民政厅社会救助改革任务,动态解决困难群众有效服务需求3153个,帮扶困难群众30万人次。创新制定《中山市综合救助服务工作机制》,设立23个镇街救助服务点、287个村(社区)引导点,形成三级救助服务网络。完成市救助管理站新址搬迁,联合公安、卫健、人社等部门,通过“天眼”识别、DNA比对、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打造“智慧救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93人次,及时查明受助人员身份158人、寻亲成功4人。

  (三)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发布慈善捐赠榜,48家企业(组织)、16名个人、10个项目获得2024年度慈善纪念章,另有408家企业(组织)、143名个人上榜,全民慈善氛围日益浓厚。拓宽慈善参与渠道,加强慈善与社会救助衔接,25家镇街慈善超市链接资源211.2万元;市慈善总会向1057人次发放大病慈善救助137.86万元,向633名学生发放助学金49.5万元;“同心互助·博爱帮扶”平台对接接收社会捐赠物资1.2万件,圆梦困难群众“微心愿”1.17万人次。持续擦亮福彩公益品牌,2025年全市福利彩票销售额达10.88亿元,筹集市级福彩公益金1亿元。

  二、聚焦民生关切,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持续优化

  (一)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完善。2025年累计为33名老年人发放集中照护补助13.01万元,为4.4万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6177万元;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为6339名老年人建档,累计探访8.61万人次,月探访率达100%。古镇镇建立“分级分类”走访模式,联动慈善资源为困难老年人提供精准帮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持续优化,开展文娱活动1.65万场,提供上门制餐1.29万次、助洁助医等服务约25万小时。西区街道、南头镇依托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打造“老年人认知症专项服务”特色品牌。老年助餐服务提质扩面成效显著,新增8家高品质饭堂,东凤镇、港口镇、板芙镇率先推广农村“共享餐桌”助餐模式。2025年全市共有老年助餐服务场所133家,助餐超140万次。家装厨卫“焕新”适老化产品补贴活动拉动消费2974万元。成功获批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全省年度唯一入选地市,建成家庭养老床位981个,为1446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转型升级,沙溪镇、坦洲镇、神湾镇、板芙镇敬老院完成撤并整合,大涌镇、三乡镇成功打造区域性敬老院,黄圃镇北部综合康养中心改扩建后成为片区养老服务枢纽。全市开展养老服务培训21场、培训3267人次,火炬开发区颐康老年服务中心组建专业养老护理与评估团队,服务专业化水平有效提升。

  (二)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不断加强。集中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高至2375元/月,强化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救助保护和临时监护职责,2025年新增发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4名,全年累计救助监护缺失儿童147人次,摸排录入流动儿童17.2万人。持续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实践活动,累计提供助学金51万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强化,开展“牵手行动”帮扶6086人,“童心向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1213场次,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进村居”960场。在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家庭融合技能培育室,开展集中供养孤儿心理调适。我市帮扶内蒙古籍双胞胎返乡案例获评2025年广东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关爱保护服务优秀案例。

  (三)残疾人福利保障持续增强。稳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2025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提高至209元/人·月、280元/人·月,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042.92万元。西区街道、南区街道、港口镇持续优化申领机制,通过每月精准核查、动态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发放;板芙镇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建立规范化档案,定期核查户籍迁出、死亡、低保调整等情况,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三、深化社会治理,民政公共服务效能优化升级

  (一)社会组织引导和监管并重。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持续擦亮“香山红社”党建品牌,2025年新增21个社会组织党组织参与培育行动,开展活动245场次,投入共建资金超187万元,惠及群众近46万人次。扎实开展“两个覆盖”,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提升至86.81%。抓实日常监管,抽查检查85家社会组织,审核办结重大事项报告263宗,推动1595家完成年度工作报告。强化信用管理,将212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207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推动147家完成失信修复。持续开展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共有78家社会组织与村(社区)结对共建,实施共建项目104个。

  (二)“双百工程”实现优化升级。全面提升“双百”社工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2025年举办能力提升培训班8期、实施实务督导555次、开展服务评估和实地走访50次。注重培育“一镇一品牌”服务矩阵,三角镇“小事通”系列帮扶服务、东凤镇“党建引领·五乡服务”、坦洲镇困境儿童成长计划、西区街道“焕新计划”等特色品牌,受到当地群众广泛好评。全市建成镇街社工站23个、村(居)社工点71个,6个社工站荣获省级标杆社工站称号。306名“双百”社工扎根基层,建立服务档案1.1万个(户),服务总人次达20.1万,实现镇街社工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工服务100%覆盖。

  (三)民政便民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服务,2025年完成各类审批服务事项974宗,好评率达100%。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结合五一、“七夕”、国庆等节点积极推行集体颁证、婚俗文化、婚姻宣传教育等主题活动;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业务4.4万宗,其中“全国通办”业务1.8万宗。规范地名和界线界桩管理,完成与珠海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办理街路巷地名审批33宗,命名道路228条,累计审核地名录入“乡村著名”采集小程序信息5000余条。坚守殡葬公益属性,编制建市以来首部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完成市殡仪馆改扩建第一期工程,出台殡葬服务“两张清单”,市民办丧平均费用下降21.3%。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全年办理殡葬基本服务减免业务9934宗462万元。上调生态安葬奖补标准,树葬或草坪(花坛)葬补贴提高至1000元/具骨灰,海葬补贴提高至1500元/具骨灰,全年开展常态化树葬、海葬活动8场次,发放节地生态安葬补贴5.34万元。

2026年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中求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一)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依托开展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持续巩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成效,推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普惠发展。积极探索实施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模式,搭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协同的养老服务新格局。持续优化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强化社区日托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服务试点,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引入社会力量推动建设适老生活体验中心,提升老龄群体消费体验。

  (二)强化机构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推动农村敬老院优化整合和转型发展,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保障水平。拓展区域敬老院服务功能,加强周边社区辐射,提供居家社区养老延伸服务。修订出台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推动有条件的镇街探索建设康养综合体,结合属地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服务资源,强化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深度合作,推动“一站式”康养服务供给。

  (三)深化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出台“香山长者饭堂”建设运营补助机制,支持镇街高标准建设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持续优化现有场所的设施硬件、运营管理和供餐质量水平。推动镇街因地制宜建立农村邻里互助助餐机制,鼓励发动邻里互助送餐、搭伙用餐,倡导建立“共享餐桌”,提升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可及性与便捷性。鼓励镇属国有企业立足主责主业,拓展老年助餐业务发展,培育壮大专业化服务经营主体。

  (四)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以2026年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为抓手,聚焦养老服务“五个一批”精准发力,构建全链条、全覆盖监管体系,常态化开展涉老资金使用管理、养老机构及养老服务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跟踪。全面实施民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严格规范开展养老机构资金存管与备案。健全行业信用评价、联合奖惩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压实镇街属地责任,形成民政牵头、多部门协同的监管合力。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训,推动新增一批持证养老护理员。与周边地市建立养老服务对口协作机制,紧扣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训交流,重点提升医养结合服务、失能失智照护等专业能力。深化校企合作定向培养,推动院校精准匹配农村养老发展、居家养老照护、认知障碍服务等岗位需求开展专业技能培育,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提供专业实习实操平台,以专业化人才队伍筑牢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基。

  二、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一)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功能。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推动修订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等政策制度,适度放宽车辆、房产认定条件和救助覆盖群体,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制定2026年城乡低保及相关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持续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每月及时足额准确发放救助保障资金,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强化困难群众急难临时救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寻亲、送返、落户安置等救助工作。深入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民生实事,强化社会救助监督管理。

  (二)加强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强化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增强对困难群众的主动发现和预警功能,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加强特殊群体关爱,常态化开展“7+6+N”困难群众分类关爱服务,持续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深入实施“信用+社会救助”,以信用救助提升救助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统筹推进救助服务。深化“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大力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综合救助服务机制落地见效,统一受理群众有关社会救助的各类诉求,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社会救助服务。优化救助服务社会参与机制,统筹引导慈善力量积极参与提供服务类社会救助,积极对接资源实现困难群众“微心愿”,不断满足特殊群体多元化需求。持续推进救助管理工作与社会救助工作有效融合,扎实做好救助管理区域中心建设试点收尾工作,全面总结试点经验,迎接民政部验收考核。

  (四)持续加强儿童福利保障。恒常开展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滚动摸排,完善动态管理台账。落实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对符合政策的儿童及时纳入相应保障范围,确保应享尽享。实施困境儿童定期走访制度,常态化开展“牵手行动”、“童心向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政策宣传进村居”等关爱活动。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加强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开展2026年“粤福童享”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支持服务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督促镇街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专业能力。

  三、稳步提升民政公共服务现代化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巩固提升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成果,进一步擦亮“香山红社”党建品牌。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推动压实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构建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体制。配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换届乱象整治工作,协助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加强理事会建设,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财务审计工作,推动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以等级评估为抓手,引导社会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健全社会组织信用监管体系,完善“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共享与公开,推动社会组织提升自律水平。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制度,提升监督管理实效。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社会组织业务培训,持续提高专职人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推动“双百工程”提质增效。持续巩固镇街社工站(点)及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工服务“两个100%覆盖”成果,深化镇街社工服务品牌建设,提升站点规范化运行水平。强化“双百”社工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和督导力度,持续跟进各镇街推进落实和服务成效情况,充分发挥“双百工程”在兜底民生保障、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三)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公益性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规范管理。完善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引导慈善力量和志愿服务力量提供走访探视、心理关爱、协助就医等多元服务。充分运用“中山博爱帮扶”线上服务平台,精准对接困难群众需求,实现“微心愿”。加强福彩销售规范管理,推进销售场所形象升级,做好福彩公益品牌宣传,不断汇聚公益慈善资源。积极培育特色慈善品牌,鼓励发展社区慈善基金,推动公益慈善向基层延伸。深化慈善超市服务功能,拓展公益捐赠来源,打造群众身边微公益平台。编制发布“慈善捐赠榜”,组织颁发慈善纪念章,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营造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深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稳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优化申请审批流程,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精准核查,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深入实施“精康融合行动”,推动建立以居家照护为基础、日间照料为依托、集中托养照护为专业支撑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深化区划地名管理,加强界线界桩维护,规范道路命名,全面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持续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扎实做好“全国通办”,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流程,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倡导文明简约婚俗礼仪,纵深推进婚俗改革。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扎实推进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推动专项规划落地见效,补齐公益殡葬设施短板;深化移风易俗,常态化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增加殡葬礼仪服务多元供给,进一步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