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单元E-44地块高度调整》要求合并后用地规划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指标:容积率为1.0-3.5,绿地率为10%-15%,建筑密度为35%-45%,建筑高度为≤9层且≤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按100m。
附件:
1.关于变更中山市南朗街道马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11997号、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58296号工业用地合并公示的通告.doc
| 索引号: | 11442000MB2C940480/2023-03526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16 |
| 名称: | 关于变更中山市南朗街道马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11997号、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58296号工业用地合并公示的通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8-16 | |
| 主题词: | |||
根据《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单元E-44地块高度调整》要求合并后用地规划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指标:容积率为1.0-3.5,绿地率为10%-15%,建筑密度为35%-45%,建筑高度为≤9层且≤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按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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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变更中山市南朗街道马安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311997号、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58296号工业用地合并公示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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