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变更清查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286号)工作部署,中山市作为珠三角9市之一,须独立开展全民所有土地资源、储备土地资源资产变更清查工作,并配合省厅委托的各省级实施单位在我市同步开展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变更清查工作。
按照省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提交2021年度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变更清查成果的通知》要求,10月底,我局依据省厅要求完成了2021年度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土地资源)清查试点工作成果。
为使该清查成果更好的反映我市实际情况,近日,我局召开了2021年度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土地资源)清查试点工作成果汇报会。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周永丰主持,权益科、调查科、确权科、利用科、耕保科、空间规划科、管制科、储备中心、登记中心,信息中心等相关科室部门参加。会上,各科室就该工作成果的数据来源、数据梳理、权属来源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为完善该工作成果及其后续应用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是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重要基础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汇总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对该工作成果进行完善,以便更好的摸清我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为提高资产清查的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提供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