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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MB2C940480/2022-04512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09-28
名称: 五桂山街道中山市立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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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桂山街道中山市立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

发布日期:2022-09-28  浏览次数:-


(享受我市政策优惠)

  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五桂山街道拟对位于五桂山镇龙塘管理区的中山市立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由中山市立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自主改造,采取局部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改造地块位于五桂山镇龙塘管理区,北至山边,南至龙塘工业大道,东至山边,西近龙石村,用地面积10.0721公顷(100720.7平方米,折合约151.08亩)。

  (二)标图入库情况

  改造项目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非建设用地,但在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符合《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2〕11号)第(一)条“对用地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的项目,改造方案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的,享受我市政策优惠”要求,经核查,改造项目有用地面积10.0721公顷(100720.7平方米,折合约151.08亩)符合纳入享受我市政策优惠范围。

  (三)权属情况

  改造范围内全部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经确权、登记,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6)第290220号,为土地权利人中山市立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自2006年10月开始使用。

  (四)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改造地块不涉及纳入改造范围整体利用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统称“三地”)、其他用地、征地留用地、与原“三旧”用地置换的“三旧”用地或其他存量建设用地、使用原“三旧”用地复垦产生的规模或指标的非建设用地等。

  改造地块现状为村镇建设用地0.0013公顷(12.79平方米,折合约0.02亩)、其他用地0.2197公顷(2197.27平方米,折合约3.30亩)、林业用地9.8511公顷(98510.64平方米,折合约147.77亩)。按权属划分,涉及中山市立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属下的国有土地10.0721公顷(100720.7平方米,折合约151.08亩)。

  改造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共有两处,面积共计3180平方米,其中北侧区域2180平方米,东侧区域1000平方米。

  改造地块现有13栋建筑物,为中山市立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自2006年10月开始使用。现有建筑面积73945.99平方米,现状容积率为 0.74 ,其中,已按规定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31093.99平方米(包括2栋宿舍楼、3栋厂房、1栋办公楼),无合法规划报建等手续42852平方米,作工业生产和员工宿舍所用。该地块目前已拆除建筑面积0平方米,改造前年产值为21000万元,年税收为309万元。

  改造地块不涉及闲置、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等情况,抵押给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岐支行,已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改造。

  (五)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不符合现行《中山市五桂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但在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中,属城镇建设用地10.0721公顷(100720.7平方米,折合约151.08亩),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2〕11号》第(一)条,对用地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的项目,改造方案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的,享受我市政策优惠。

  改造地块未纳入现行《中山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7-2020)》,但已纳入在编《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0-2035)》旧厂房潜力资源和一般更新片区管理,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2〕11号)第(一)条,视同符合我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改造地块符合经批复规划条件论证,在《中山市五桂山街道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府函〔2022〕235号)中,一类工业用地8.3302公顷(83301.75平方米,折合约124.95亩),规划容积率1.0-3.0,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60米;农林用地(非建设用地)0.1229公顷(1228.52平方米,折合约1.84亩),防护绿地0.9223公顷(9223.08平方米,折合约13.83亩)、水域用地公顷0.1021公顷(1020.5平方米,折合约1.53亩)及道路用地0.5947公顷(5946.85平方米,折合约8.92亩)。

  改造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

  二、改造意愿情况

  改造范围涉及中山市立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一个权利主体,五桂山街道办事处已按照法律法规,就改造范围、土地现状、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等事项征询其改造意愿,改造主体同意将涉及土地、房屋纳入改造范围。

  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

  根据有关规划要求,改造项目严格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经批复规划条件论管控要求实施建设。在经批复规划条件论证中属非建设用地(农林用地和水域用地)、经高程分析坡度大于25度的用地,按照非建设用地进行管控。在经批复规划条件论证中属道路和绿地等公益性用地部分,日后五桂山街道需按规划开发建设时,应无偿将用地交给五桂山街道使用。

  该改造项目属工改工宗地项目,拟采取权利人自主改造方式,拟由中山市立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作为改造主体实施局部改造。改造后将用于工业生产(主要以金属加工和金属制造行业为主,主要引进金属加工类等生产型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展示架、电子产品金属配件等产品),在符合经批复规划条件论证的基础上,容积率不小于2.9,总建筑面积不小于318866平方米(含不计容建筑面积18227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310510.05平方米,保留已有产权建筑面积8355.95平方米(粤房地证字第C0678613号)。

  项目相关情况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发展实施细则》《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改造后年产值将达到120000万元,年税收将达到4540万元。

  四、资金筹措

  改造主体拟投入资金6亿元,其中自有资金1.8亿元,银行借贷4.2亿元等。

  五、开发时序

  项目开发周期为5年,拟分六期开发。

  一期动工时间2022年12月30日之前,竣工时间2024年6月30日之前,拟投入资金20000万元,拟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05404平方米(含配套设施不小于3600平方米);

  二期动工时间2023年12月30日之前,竣工时间2024年12月30日之前,拟投入资金6600万元,拟建建筑面积不小于33074平方米;

  三期动工时间2024年6月30日之前,竣工时间2025年6月30日之前,拟投入资金6200万元,拟建建筑面积不小于31580平方米;

  四期动工时间2024年12月30日之前,竣工时间2025年12月30日之前,拟投入资金4200万元,拟建建筑面积不小于26735平方米(含配套宿舍240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1098平方米), 保留已有产权建筑面积8355.95平方米(保留2栋宿舍楼,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678613号);

  五期动工时间2025年6月30日之前,竣工时间2026年6月30日之前,拟投入资金6600万元,拟建建筑面积不小于33290平方米;

  六期动工时间2025年12月30日之前,竣工时间2027年6月30日之前,拟投入资金16400万元,拟建建筑面积不小于88783平方米(含不计容建筑面积18227平方米,配套设施不小于15000平方米)。

  七、实施监管

  详见项目实施监管协议。





附件:

1.改造方案效果示意图.jpg

2.改造方案总平面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