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1999)字第120031号用地位于中山市坦背勤政路,用地面积共546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陈国标,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在总体规划中为非建设用地,在土规中为建设用地,在控规《东升镇105国道以西坦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01-10地块上,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拟建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0 平方米,根据《中山市个人自建住房规划管理办法》。其变更后控制指标为: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且容积率应不大于约定容积率。若建筑方案(须符合自建房技术标准要求)的容积率大于约定容积率的,可按程序提供建筑方案申请调整容积率。建筑层数不得超过四层且不大于15米,第四层只允许建梯间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得超过基底面积的一半;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计算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建筑首层和地下室层高不得超过5米,其它层的层高不得超过3.6米;不得设计成出租屋、宿舍、公寓等非自建自住性质建筑。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无约定容积率,则默认为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靖子琪 联系电话:22117800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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