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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MB2C940480/2022-03157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07-25
名称: 关于变更何姗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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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何姗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

发布日期:2022-07-25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号粤(2016)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70761号用地位于中山市东升镇沥心村“乐成围”,用地面积11808.8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何姗,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出让合同无约定指标。用地在中山市小榄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DS0903)单元片区DS090302地块中为一类工业用地,技术指标调整为: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高度≤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为100米。

  现按中山市小榄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建筑高度≤50米,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限高为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22116596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



附件:

1.关于变更何姗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