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海域使用权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下列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意向申请用海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横门电厂取水口用海
拟用海人: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
用海面积(公顷):3.1480公顷
用海类型与用途:工业用海(一级类)中的电力工业用海(二级类)
拟用海位置:项目位于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大桥上游约200米的横门口水道东岸
拟用海时间:27年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
电话:0760-88329492
附:项目宗海位置图、界址图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