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资助“安士制药(中山)有限公司注射用头托达霉素一致性评价补贴项目”等59个项目,资助金额合计6392.3692万元(附件1)。
二、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通知辖区内项目单位填好《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2,表格须按照项目单位开户信息完整填写,如有括号,必须注意半角或全角),并准备收据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交由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收据须盖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与获扶持单位及开户名称相同),抬头写“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容写“2021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款”。收据“出纳”和“经手人”至少需有一处签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三、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有关材料后,于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前统一交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创新科(市政府大楼635办公室)。
四、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工信〔2021〕205号)等文件规定,加强项目跟踪、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管理,切实负起资金监管责任,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附件:1.2021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计划表
2.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3日
(联系人:李宗哲,联系电话:8833452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