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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665G/2022-00117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2-03-23
名称: 关于下达2021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文号: 中工信〔2022〕93号 发布日期: 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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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4  浏览次数:-


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资助“安士制药(中山)有限公司注射用头托达霉素一致性评价补贴项目”等59个项目,资助金额合计6392.3692万元(附件1)。

    二、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通知辖区内项目单位填好《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2,表格须按照项目单位开户信息完整填写,如有括号,必须注意半角或全角),并准备收据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交由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收据须盖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与获扶持单位及开户名称相同),抬头写“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容写“2021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款”。收据“出纳”和“经手人”至少需有一处签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三、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有关材料后,于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前统一交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造业创新科(市政府大楼635办公室)。

  四、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工信〔2021〕205号)等文件规定,加强项目跟踪、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管理,切实负起资金监管责任,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附件:1.2021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计划表

             2.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3日         

  (联系人:李宗哲,联系电话:88334525)



附件:

1.1.2021年中山市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表.xls

2.2.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