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便函〔2021〕1669号)精神,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资金项目已完成公开申报、镇街初审、科室复审、专家评审、局党组审议等程序,结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7号)要求,现将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永璐
电话:88307014
地址:市政府大楼637室
市纪委派驻工信局纪检组电话:8823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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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资金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