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2000007333262P/2022-00464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2-10-25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横栏人社监字〔2022〕第017-2号)
2022-10-25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横栏人社监字〔2022〕第017-2号)

发布日期:2022-10-25  浏览次数:-

涉嫌欠薪单位名称:中山市横栏镇泓莘灯饰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2000MA******XM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茂辉工业区(三沙)益辉一路**号**楼之三

经营者:邓彪

身份证号码:4304212001********

住址:湖南省衡阳县曲兰镇主堂村**组

联系电话:167216***86

主要负责人:黄统生

身份证号码:4302811987******12

住址: 湖南省醴陵市官庄乡大口坪村**组**号       

联系电话:134203***85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2年10月13日,我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梁某某、王某某等15名劳动者反映二人经营的中山市横栏镇泓莘灯饰厂拖欠2022年7月至10月期间的工资

经查,你二人经营的中山市横栏镇泓莘灯饰厂已关停,涉嫌拖欠梁某某、王某某等15名劳动者2022年7月至10月期间的工资且实际经营者黄统生不知去向,无法联系。我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多次联系你二人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均未果。

20221018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到你单位经营地址张贴《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横栏人社监字2022〕第017号),要求你二人20221021到我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镇人社分局205室)接受调查,但你二人至今仍未按要求前来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二人2022102816时前到我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镇人社分局205室)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你二人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我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我镇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88号人社分局205室

联系人:方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0-87686298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