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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707641506F/2026-00185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4-30
名称: 关于古镇镇“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遴选公益运营机构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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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镇镇“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遴选公益运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06  浏览次数:-
  为保障古镇镇“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连续稳定、规范有序运行,根据《关于印发“南粤家政”综合服务示范基地和培训基地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89号)、《关于开展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及提质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镇分局(以下简称“古镇人社分局”)现开展古镇镇“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公益运营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择优选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古镇镇“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

  二、项目要求

  承接古镇镇“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日常运营工作,无偿开展“南粤家政”培训班,每年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不少于200人次,客户满意度达到80%以上,累计开展各类活动10场次以上,促进辖区人员就近就业人数不少30人次等。“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日常运营及培训费用由承接机构自行承担。

  三、遴选条件

  参与申报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具有我市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家政类相关行业的企业;

  (二)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条件,能提供合理的活动实施方案,以及过往开展活动的佐证材料;

  (三)能自觉遵守国家、省、市、镇街相关规定,接受评价考核监督和管理。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通过古镇镇中国灯饰之都政务网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时间为2026年5月6日至5月12日。符合条件的机构须于2026年5月12日下午4点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二)提交申报材料

  有意愿申报的机构需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1.《古镇镇“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公益运营机构报名表》(附件1);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申报材料的除外);

  3.项目运营方案,包括人员安排以及完成考核任务的工作计划等。

  4.评审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附件2)。

  (三)审核和评议

  古镇人社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议小组根据《古镇镇“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公益运营机构综合评分表》(附件2),结合参选机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进行独立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入选机构。

  (四)公布结果

  古镇人社分局将入选机构在古镇镇中国灯饰之都政务网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古镇镇“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的公益运营机构。

  五、联系方式

  古镇人社分局地址: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2号楼303,联系电话:0760-22329820(吴小姐)。

  附件:1.古镇镇“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公益运营机构报名表

  2.古镇镇“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公益运营机构综合评分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镇分局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1.附件1:古镇镇“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运营机构报名表.doc

2.附件2:古镇镇“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运营机构综合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