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20000073331153/2021-00057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 成文日期: 2021-05-08
名称: 关于市供销社系统2021年清明节和“五一” 劳动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通报
文号: 中供办〔2021〕11号 发布日期: 2021-05-12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市供销社系统2021年清明节和“五一” 劳动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1-05-12  浏览次数:-

各公司、基层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保春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4月19日至28日,市供销社组织开展了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多数基层单位都能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到位、履职尽责、管理严格,针对季节特点加大重点环节检查力度,全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有较大改善,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但也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市供销社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及时研究部署全系统保障春耕农资供应和安全生产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中供办〔2021〕7号),要求各基层单位按照“一岗双责”和“安全第一”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职责。3月8日起,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带队,对下属农资经营门店及出租物业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排除各种消防安全生产隐患;针对当前春耕生产关键时期,做好农资保障供应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防火灭火知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截至4月15日,各直属公司和基层社共成立了26个检查组,出动检查人员125人次,排查了281个经营点。

  (二)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4月19日至28日,市供销社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组共出动16人,组成4个检查小组,由市供销社主要领导和党组成员亲自带队,结合“学党史党员干部基层行”活动,深入一线对系统内的农资经营门店、出租物业等26个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查抽检。从抽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基层单位都能按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和指导服务工作,特别是在指导督促下属农资经营门店抓好消防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工作成效明显。抽检发现,各基层单位农资经营场所都配备了消防设施,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所有农资门店营业执照、农资经营牌照齐全;大部分农资门店销售台账清晰、齐备,农资产品质量能达到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经营场所通风良好,环境卫生干净;没有发现销售国家禁止使用农药品种和超范围经营现象;没有发现营业证照过期现象。其中做得较好的单位有资产经营公司、小榄供销合作社、张家边供销合作社、南区供销合作社、板芙供销合作社、沙溪供销合作社、西区供销合作社等。

  二、发现问题和整改要求

  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安全问题,主要是个别基层社对下属农资门店和出租物业的日常巡查和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应付了事的情况,亟需相关单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常态化的监管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安全。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农资门店存在销售小包装农药、水溶肥无溯源二维码或外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等不合格产品;

  (二)部分农资门店的供销社标识、标牌陈旧破损未及时更换;

  (三)部分农资门店经营者对“田田云”农资管理系统操作不熟练,未按要求对农资产品的购进、销售和库存进行详细记录,农资产品电子台账不完善;

  (四)部分农资门店货物摆放混乱,消防通道不畅通,销售区与生活区混杂,甚至在农资产品存放区域使用明火做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联合检查组已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成相关基层社督促农资门店立即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把安全生产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位置,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措施、更实的作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三小”“三合一”等重点场所各类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整治,做好用电、用火等安全生产防护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机制。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对照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


中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