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通知精神,理清价费关系、完善价格机制、提升服务质量,近日,市发展改革局发出通知,将全面清理规范城镇相关行业收费。
市发展改革局要求,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各环节收费、接入工程费用及其他各类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并明确全面清理取消《意见》中涉及的相关不合理收费,包括:
供水环节方面,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供电环节方面,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供气环节方面,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同时,鉴于《意见》在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的同时,也要求规范可保留的收费项目,如个性化需求延伸服务、改造工程费用等,市发展改革局要求,对不属于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要实行明码标价,明确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市发展改革局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根据省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在评估取消的收费项目对企业运行、定价成本等方面的影响的基础上,适时理顺相关行业的价格水平。同时,市发展改革局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清理取消各项不合理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价格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