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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33506/2024-00056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2-20
名称: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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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0  浏览次数:-

  2023年,东区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发展。成功创建中山市首批法治建设规范化镇街,实现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覆盖。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东区街道党工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党工委书记带头领学,班子成员结合分工专题研讨学,班子成员到所在党支部、驻点社区开展宣讲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开展党工委“第一议题”学习136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按月印发《“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指引》,推动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不断走深走实。

  东区街道党工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组织读书班集中学习7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带动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335节、普通党员讲“微党课”524节,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

  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用活文艺资源宣传、依托社区“红色阵地”宣讲等,在辖区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在“东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以9期系列报道介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深落细

  东区街道坚持筑牢法治建设的思想根基,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2次,组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并在党工委会议上4次专题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二是深化学习培训。11月2日召开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暨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著名法学专家作专题授课,引导干部职工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三是深化宣传教育。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多种形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2023年共举行系列活动200余场次。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积极履行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领导班子成员综合法治素养。按时撰写提交《关于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报告》。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法治领域重点工作,制定《东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和《东区街道述法工作制度(试行)》,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全力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支持政府法律顾问在政策制定、行政决策上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二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拼经济、促增长”惠企政策,修订促进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惠及企业超260家次,奖补金额近1670万元。落实领导干部联系走访服务企业制度,2023年全街道走访企业752家次。建立“企业保姆”工作机制,为500多家重点企业配备专属“保姆”。

  三是带头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检察院在辖区范围依法履职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各社区负责人依法办事、出庭应诉,尊重并及时执行人民法院各类生效判决,尊重并及时对照所收检察建议整改履职。

  四、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不断深化法治建设实践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是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及市委强镇兴村“1388”行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工委、办事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二是发挥东区街道依法治街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选优配强工作队伍,确保法治建设管得了、法治工作推得动。三是研究制定《东区街道2023年全面依法治街工作要点》《东区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和细分领域实施方案,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四是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党内监督体系与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形成党内监督合力,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提供保障。

  (二)坚持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擦亮“东易办”政务服务品牌,梳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13项,实现“一件事”高效办;梳理超百个与深圳通办事项,实现跨域事拓展办;组建“政务管家”团队,免费提供128项事项的帮办代办服务;在11个社区设立政务服务点并投放“粤智助”一体机,积极在产业园、商圈推广,推动更多高频简易事项实现自助办。

  二是畅通群众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在政务首席代办中心的基础上,打造全市首个镇街级“中易办”企业服务中心,提供咨询、代办、政策宣传等各项涉企服务,加强企业诉求处置和服务的精准性和及时性;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立“企业服务1号线”服务机制,针对企业诉求,提供全天候和全程跟踪服务。2023年共受理企业诉求工单175件,全部实现一小时内回访响应,12345热线共办理工单超1.8万件,按时回复率100%。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入探索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在市级清单基础上,结合辖区行业特点,拟定街道“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推行联合检查,降低商事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在行政处罚中规范准确适用上级减免责清单和自由裁量标准,确保过罚相当,2023年共办理不予处罚行政处罚案件61宗。

  四是构建“一中心三站点”涉外法律事务服务体系。联动辖区3家律所外事专干、涉外律师等资源,为境内外企业、人才提供专业法律事务服务,提高应对涉外法律风险能力。

  (三)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遵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治原则,全面落实事项清单制度,加强与市直部门协调联动,理顺内设部门职责关系,确保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行政执法等职能依法履行、履行顺畅。

  二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完成对2023年中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申报事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决策调研、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坚持司法所负责人列席党政会议机制,为街道的协议签订、重大投资、公资管理等涉法事项进行法律论证,确保决策决定合法合规。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室参与审核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263份,提供各类法律咨询300余次,审查合同、文件等文书115份。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和评估清理等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中山市东区街道促进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二次修订)》等3份文件进行修订,对内容不符合改革和发展需要的3份文件予以废止;定期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形成目录向社会公布。

  四是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统筹作用,加强执法部门间联动,高效能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紧跟市要求调整评查频次,实现街道级案卷评查工作常态化。制定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能。

  五是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加强法律顾问室建设,按时做好复议答复和诉讼答辩工作,2023年共跟进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72宗。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累计3人次出庭应诉。落实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实现“一(类)案一报告”,发挥败诉行为对行政行为的规范指导作用。

  六是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专人监管“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落实落细。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闭环管理机制,提升政务信息公开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七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市容环境整治、两违整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开展各类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消除各类隐患。2023年辖区各领域生产经营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事件或较大事故。

  八是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双公示”数据总体达标率保持在99%以上。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监督,2023开展人大代表监督活动6次,办结群众信访诉求事项506宗,对照所收的3份《检察建议书》认真整改履职并及时反馈。强化审计监督,围绕街道水污染治理、征拆补偿、医疗卫生等领域开展专项审计,提升内控管理质效。

  (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以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契机,在各社区搭建特色议事厅,在全市率先实现村(居)民议事厅全覆盖,完善综合网格管理,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心网”试点工作,打造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实现矛盾纠纷尽早发现、合理表达、及时化解、不出街道。

  二是提升普法覆盖面和精准度。以“八五”普法中期验收为契机,持续开展“3·15”“12·4”等重要时点的常规普法行动,做好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常用和新施行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治宣教活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工作,2023年桥岗、夏洋、桃苑、长江三溪、新鳌岭、远洋等6个社区成功创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现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覆盖。

  三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擦亮“香山法苑”特色法治品牌,发挥共建单位在提供咨询、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中的积极性。优化现有5部“互联网·无人律所”的设置布局,为群众提供24小时法律服务。成立全市首家新业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提供量身定做的公益法律服务。

  五、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东区街道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入瓶颈期。2020年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始至今已3年时间,部分前期制定的工作制度需要进行修订完善;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办案方式仍有待更新,“综合查一次”、非现场监管等新型行政执法方式在覆盖面和适用范围上仍有提升空间;2023年部分类型行政案件败诉率有所上扬,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仍需加强。针对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为代表的特定群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且方式方法有创新空间;部分职能部门的执法普法未能平衡把握,普法的覆盖面和针对性仍有提升空间,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

  三是针对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等关乎公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虽然加大了日常巡检和执法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不可避免出现零星投诉和违法现象局部“死灰复燃”,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有提升空间,并且在部分执法领域被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四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依法治街机制还不够健全、顺畅,部门间的协同联动程度有待提高。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思用贯通,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落实到依法治街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制度建设,发挥东区街道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作用,形成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对照《中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法治建设规范化镇街的更高标准,在规范执法业务、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大普法力度上持续发力,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推动竹苑社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公民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