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我街道党娜娜等4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反馈意见,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60-88234203
联系人:肖小姐
附件:东区申请就业困难人员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区分局
2023年8月10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20000073333506/2023-0031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3-08-10 |
名称: | 就业困难人员初审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 |
主题词: |
根据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我街道党娜娜等4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拨打监督电话反馈意见,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60-88234203
联系人:肖小姐
附件:东区申请就业困难人员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区分局
2023年8月10日
附件:
主办单位: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760-88320918
粤公网安备44200002442868号
粤ICP备11005604号-1 网站标识码:4420000052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