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昌村第七小区护栏建设工程(重新招标)谈判邀请函
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委托中山广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吉昌村第七小区护栏建设工程(重新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L-202106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吉昌村第七小区护栏建设工程(重新招标)
三、采购预算:最高上限价492871.24元(预算价:492871.24元),税前绿色施工安全措施费为¥21177.64元。
四、项目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本工程位于东凤镇吉昌村,新建镀锌栏杆总长1545米,包含48个活动闸门。
六、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的45个日历天内完工(春节、元旦等假期顺延)。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须①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谈判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5.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供报名当天,由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
7.供应商必须在代理机构处购买文件,才有资格参加。
8.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八、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本次采购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登记时间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00-17:00。
2、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中山广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建1幢底层47卡商铺)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购买文件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元/套。
九、谈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2021年6月 17 日上午10:00;
2、评审时间:2021年6月17日上午10:00;
3、谈判地点: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民委员会(二楼会议室)
十、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网址:采购代理机构将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山市东凤镇政府网站、中山市东凤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广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等相关媒体发布。
十二、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向以下机构查询:
采购人:中山市东凤镇吉昌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郑生 电话:15900030509
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广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第一城怡建1幢底层47卡商铺
联系人:宋小姐 电话:0760-88929666
发布人:中山广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