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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东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益隆幼儿园项目)》的批后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8-19 分享:


  为切实做好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等文件要求,《中山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中山市东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益隆幼儿园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于2021年7月30日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2000202101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原因:为解决城镇幼儿园学位不足和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山市东升镇人民政府计划在益隆村内新建一所幼儿园。因项目选址用地不符合《中山市东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66号)的要求,分局通过编制《方案》,对益隆幼儿园项目用地不符合现行规划的部分进行调整。

  二、落实规模: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自然资源保障服务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0〕6号)的相关要求,广东省对各地级以上市分别预下达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5000 亩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以下简称“预下达规模”),参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益隆幼儿园项目符合广东省关于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的规定。《方案》使用预下达规模共0.6618公顷,未突破中山市预下达规模。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预留规模落实后,中山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0.6618公顷;东升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各增加0.6618公顷。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1年7月30日

  六、批准编号:4420002021018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告,在东升镇人民政府和益隆村公告栏张贴。

  附件:1.中山市东升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2010-2020年)截图(落实前)

  2.中山市东升镇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2010-2020年)截图(落实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