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征地批准信息

关于《中山市黄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大雁村、横档村等)》的批复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9-14 分享: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

  报来《中山市黄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大雁村、横档村等)》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等文件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黄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大雁村、横档村等)》,并请分局严格按照该方案使用黄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中山市黄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限制建设区16.9495公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的要求,调入地块符合《中山市黄圃镇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编》,可通过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式调整建设用地布局。调入地块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大雁村、横档村、镇一村、兆丰村、三社社区、永平社区、马安村、新沙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2703公顷、建设用地16.6792公顷。调出地块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大岑村、镇一村、鳌山村、兆丰村、三社社区、大雁村、吴栏村、石军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6.9495公顷(耕地5.5144公顷、园地0.2804公顷、其他农用地11.1547公顷)。

  三、请分局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镇级规划数据库。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