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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东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之二(两规一致性处理)》的批后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9-07 分享:


  为推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优化土地空间布局,同时提升东升镇土地资源配置能力,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通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以下简称:分局)编制了《中山市东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之二(两规一致性处理)》(以下简称《方案》),并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实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随着东升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部分用地不符合《中山市东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根据《通知》的要求,分局组织编制了《方案》局部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二、调整地块范围:《方案》涉及调入地块共12个,位于中山市东升镇同乐社区、兆龙社区、新胜村和胜龙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1.6849公顷(其中水浇地0.6469公顷、其他园地5.3310公顷、其他农用地5.7070公顷),建设用地2.1161公顷;未利用地5.5887公顷。调出地块共24个,位于中山市东升镇新胜村、胜龙村、同乐社区、兆龙社区、益隆村、白鲤村、同茂社区和太平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面积17.2319公顷(其中耕地0.0212公顷、园地4.1904公顷、其他农用地13.0203公顷);未利用地2.1578公顷。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本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方案调整后,东升镇各项土地调控指标不变。具体情况见下表。

东升镇主要调控指标调整前后对比表

单位:公顷

调控指标

2020年

增减情况

指标属性

调整前

调整后

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2577.47

2577.47

0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260.80

2260.80

0

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2603.60

2603.60

0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378.60

2378.60

0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270.60

2270.60

0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225

225

0

预期性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0年8月25日

  六、批准文号:中山自然资发〔2020〕172号

  七、公告方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中山市东升镇人民政府、新胜村、胜龙村、同乐社区、兆龙社区、益隆村、白鲤村、同茂社区和太平村张贴公告。

  附件:1.中山市东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前)

  2.中山市东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调整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3日

(联系人:龚晓浩,联系电话:88268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