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山市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中府办〔2015〕64号),我局制定了中山市自然资源领域2019年第一批初步认定惩戒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我局将正式公布该名单,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将惩戒对象名单推送至相关信用管理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如所涉及的自然人和法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提出。
附件:1.中山市自然资源领域2019年第一批初步认定惩戒对象名单(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中山市自然资源领域2019年第一批初步认定惩戒对象名单(个人)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88307295
联系人:冼先生 联系电话:88323609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2号市自然资源局617室。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