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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中山市柏天尼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3-05 分享:

   宗地位于中山市南区大新路5号,证号:粤(2017)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64717号,用途: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2960.50平方米,使用权人为中山市柏天尼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按控规变更该宗地指标。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变更后指标:容积率1.0-3.5,1、建筑密度:35-60%,建筑限高:≤ 3层且≤ 24米;2、建筑密度:35-45%,建筑限高:≤ 9层且≤ 50米;3、一、二类工业用地配套生产性服务设施建筑高度≤ 100米,绿地率10-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东区投资大厦二楼208办公室,逾期视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