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保障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通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以下简称分局)编制了《中山市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实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建设区使用的原因:随着小榄镇社会经济不断发展,部分用地不符合《中山市小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难以满足城市发展需要。该用地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条件,根据《通知》的要求,分局编制《方案》局部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二、调整地块范围:《方案》调入地块1个,面积为15.1210公顷,位于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建设用地(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地块1个,面积为15.1210公顷,位于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农用地(其中园地1.0240公顷,均为可调整其他园地;其他农用地14.0970公顷含可调整坑塘水面13.0782公顷,农村道路0.2081公顷,沟渠0.8107公顷)。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方案》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调整后,小榄镇各项土地调控指标不变。
四、批准机关: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时间:2021年1月11日
六、批准文号:中山自然资发〔2021〕7号
七、公告形式:在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局)政务网以及涉及的镇街、村公告栏公告。
附件:1.TR0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2.TR0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3.TC01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4.TC01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9日
(联系人:郑华,联系电话:2211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