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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南区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1-20 分享:

  南区街道办事处:

  经你区审核同意上报的中山市南区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材料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将政府掌控的国有农用地0.18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政府掌控的国有建设用地0.0052公顷。上述土地(合计0.1933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足额补充耕地0.0856公顷(其中水田0.0856公顷)(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2007083303),已落实占补平衡。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中山市南区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明细表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