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社会组织,未经批准使用“大学”“学院”名称,并对外开展宣传、招生、培训等活动,造成社会公众误解,产生了不良影响。近日,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印发行动方案,以“三大重拳”对所登记的名称中含有“大学”“学院”字样的组织机构开展摸查及全面整顿。
重拳一 把好登记关,严格做好“大学”“学院”名称登记工作
经审批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发起并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组织,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时可以对应使用“大学”“学院”字样,其他组织机构在登记时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登记名称不符合规定的,通过登记机关行政指导组织机构依法依规申请名称变更,或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等方式进行规范。
重拳二 把好监管关,全面开展相关机构的整顿工作
对违规使用“大学”“学院”字样开展活动的机构责令改正或予以查处,督促相关单位停止对外活动,消除不良影响。
重拳三 把好宣传关,严格规范“大学”“学院”的相关宣传
指导督促企业设立的、无需审批登记的内设培训机构规范名称使用行为,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的名称及简称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活动。
监督举报电话
市民如果发现相关“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乱象,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