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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出台集体用餐、供餐单位陪餐办法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制度化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1-29 分享:

  2021年5月以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党史学习教育中首创“突击检查+自费陪餐”工作机制,通过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民天卫士”行动,对全市集体用餐单位进行全覆盖陪餐检查。截至2021年12月30日,共出动6170人次,陪餐检查2641家集体用餐单位,累计发现问题10054宗,督促1827家单位完成整改。全局354名在职党员干部全部参与行动,在基层一线的亲身陪餐检查中体察了民生、淬炼了思想,厚植了情怀,用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检验了学党史、悟思想的成效,推动“民天卫士”行动的“两个全覆盖”目标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认真总结这次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市市场监管局“民天卫士”行动工作经验,探索建设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固化受到社会认可、群众欢迎的“办实事”项目,推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2021年12月31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负责人陪餐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1月正式实施。适用于全市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工厂企业、建筑工地、托幼机构、校外托管培训机构、职业教育院校、高校等单位食堂和供餐单位。

  一方面,《办法》要求集体用餐单位、供餐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陪餐小组,制定陪餐计划;集体用餐单位陪餐小组实行轮值陪餐,每餐次至少安排一名人员陪餐;供餐单位每周安排陪餐人员到其服务的所有集体用餐单位陪餐。另一方面,《办法》规定集体用餐、供餐单位有执行陪餐检查和应急处置等职责。明确了陪餐人员在陪餐过程中的工作职责,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了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镇街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责。《办法》的出台推动形成全市集体用餐单位和供餐单位负责人常态化“陪餐”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特别是重点群体吃得安全、吃得饱、吃得好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