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紧贴群众需求,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见效。在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即将来临之际,市市场监管局也为这一天做足了准备。为规范网络集中促销经营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在组织做好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的基础上,提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部署“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管工作,全力保障广大网络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一、宣传引导走在前,“安全消费”有指南
为提醒广大群众务必“擦亮双眼”,在面临拼团秒杀、预售立减、跨店满减、会员优享等等五花八门的促销规则时,市市场监管局整理出消费者最容易落入网络消费的“陷阱”,从遇到为促销先涨价后打折的“潜规则”、没付尾款不退还的“定金”、“电商专供”产品质量的鱼目混珠、以赠品为由的拒三包、网址邮件的“木马”诱饵这“五大消费陷阱”中,进行了深度解读,并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广大群众送出详细的防范技能。提醒消费者做到:理性消费不跟风 ,促销规则要看清;正规平台多保障 ,货比三家最有效;好评水分须警惕 ,差评购前应留意;不明链接慎点入,预防诈骗留心眼;赠品同样可三包,保存凭证好维权。
二、规范经营出实招,“公平竞争”促发展
“双十一”前夕,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市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业务负责人,E淘商城、灯网、买卖网、澳淘商城等本市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负责人,“美团”“饿了么”中山负责人召开平台企业行政指导座谈会,倡议平台企业依法开展“双11”“双12”集中促销活动,诚信经营、真实宣传,进一步加强“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网络市场监管。
(一)传达总体要求,强化监管。传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八项工作提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双11”“双12”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的相关要求,并通报了今年以来平台经济监管、网络交易信息监测等有关情况。
(二)梳理堵点难点,精准指导。市市场监管局倾听电商行业的心声,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存在的堵点难点。组织网监科、价监竞争科、广告科、消保科、知识产权保护科、质量监督科以及食品餐饮科等业务科室分别按照职责分工,逐一指导平台企业在合规管理、公平竞争、广告审查、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安全保障以及食品安全保障等方面加强管理。
(三)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榜样。灯网、买卖网两家企业代表分别就明码标价、广告审查等问题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业务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市市场监管局希望平台企业能够发挥主体作用,做好“三个榜样”,营造我市良好的网络交易环境。一是在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上做榜样。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围绕主体准入、质量管控、交易行为、消费维权等四个方面,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做到自身守法的同时,还要督促平台内经营者守法。二是在加强合规管理上做榜样。按照“守底线,促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加强平台的规范管理,建立包括食品安全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广告审查、促进公平竞争、反垄断、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安全保障、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科学完备的合规管理制度,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三是在依法依规开展促销上做榜样。自觉落实好促销信息事先公示、促销信息记录和保存,加大对促销商品的审核力度,督促平台内经营者自觉履行促销活动义务,确保集中促销活动合法合规。
三、联合多方齐发声,“社会共治”谋安稳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推动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领域良好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秩序,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商务局、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和中山市电子商务协会共同向全市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要真实宣传,正确引导。要保证质量,消费安全。要合理定价,明码实价。要尊重人格,保护隐私。要及时协商,化解纠纷。要公平交易,有序竞争。要承担责任,接受监督。
四、数字预警实时测,“网络追踪”有保障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在“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期间开展专项监测。专项监测自10月20日起为期一个月,以家电、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涉及民生的为重点商品,以违规促销、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格式合同条款等为重点行为,对本地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自建交易网站、外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内的中山市企业网店进行监测。目前还在进行中,对监测发现的违法线索将由业务科室分析研判,并及时转执法部门后续处置。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组建由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业团队,为中山平台企业提供更加优质服务,助力平台企业规范经营,给消费者营造放心无忧的网购消费环境,共同推动中山市网络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