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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严肃处理49家未落实疫情监测和防控措施的零售药店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6-04 分享:

  随着广东多地出现了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风险压力剧增,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市民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对全市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药店责令整改,切实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近期,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抽查中多次发现一些零售药店对持续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的劲头有所松懈,部分零售药店未严格执行销售发热类药品信息登记报告制度,日常清洁消毒、进门测温扫码、从业人员日常健康监测报告等人员防控措施,也落实不到位。为此,5月19日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镇街对全市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截至5月29日12时,已完成对全市2343家药店的监督检查,期间责令49家零售药店停业整改。同时,31家未严格执行销售发热类药品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医保定点药店,执法人员已通报市医保局。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市场监管局按规定在全市推行零售药店销售发热类等药品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目前,已通过省智慧药监系统收集中山市药店上报的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305.6万条较好地发挥了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下一步,各级市场监管机关将持续加强检查监管,对未严格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的药店,将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对其进行关停整顿处理;涉及医保定点药店的,将通报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