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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2期)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1-15 分享:

  近期,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学校、幼儿园及托幼机构食堂的三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及食糖共59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本期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23批次,不合格4批次;食糖68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405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餐饮食品4批次:1.中山市东区水云轩小学食堂的餐盘,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2.中山市小榄升雅幼儿园食堂的复用餐饮具(碗),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3.中山市东升白鲤幼儿园食堂的碗,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4.中山市小榄福龙托儿所食堂的碗,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食糖2批次:1.中山市北区中学食堂的白砂糖,色值为219IU,不符合标准规定≤150IU的要求;2.中山市横栏名雅幼儿园食堂的黄冰糖,色值为386IU,不符合标准规定≤270IU的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负责制。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确保学校食堂不采购、贮存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等问题的食品和原料。对于复用餐具,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彻底清洗,按照科学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将消毒后的餐具及时放入有效的保洁设施内,确保餐具使用卫生安全。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200115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表-20200115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