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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39期)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12-27 分享:

  近期,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学校食堂的五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共494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9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本期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50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0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92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27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165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食用农产品2批次:1.中山市沙溪镇岚霞幼儿园食堂供应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0.5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2.中山市横栏穗丰幼儿园食堂供应的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15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1.中山市三乡平东幼儿园食堂供应的食用调和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21meq/kg,超出标准规定≤12meq/kg的要求。

  蔬菜制品1批次:1.中山市东升桦珑学校供应的甜卜条,苯甲酸检出值为1.55g/kg,超出标准规定≤1.0g/kg的要求。

  水产制品1批次:1.中山市东区白沙湾学校供应的干海带,铅(以Pb计)(干重计)检出值为1.65mg/kg,超出标准规定≤1.0mg/kg的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食品经营者要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禁非法添加和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严格执行采购索票索证制度,做好进销货台账,保障销售食品的安全。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主动保存好购货票据,按照食品要求的条件进行保存和处理,确保饮食消费安全。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191227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表-20191227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