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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20期)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7-08 分享:

  近期,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食品经营环节的五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水果制品、酒类、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共252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本期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162批次,不合格5批次;水果制品34批次、酒类35批次、饼干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1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食用农产品5批次:1.中山市沙溪镇袁晓梅蔬菜档销售的菠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160mg/kg,超出标准规定≤0.1mg/kg的要求;2.中山市石岐区南下陶龙明蔬菜档销售的菠菜,毒死蜱检出值为5.04mg/kg,超出标准规定≤0.1mg/kg的要求;3.中山市横栏镇梁美彩蔬菜档销售的韭菜,克百威检出值为0.0268mg/kg,超出标准规定≤0.02mg/kg的要求;4.中山市石岐区彬记蔬菜档销售的姜,铅检出值为0.178mg/kg,超出标准规定≤0.1mg/kg的要求;5.中山市东升镇子凡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铅检出值为0.136mg/kg,超出标准规定≤0.1mg/kg的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严格索票索证、控制食品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食品经营者要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严格执行采购索票索证制度,做好进销货台账,保障销售食品的安全。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主动保存好购货票据,按照食品要求的条件进行保存和处理,确保饮食消费安全。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190708
     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190708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8日